从那之后,小卖铺的蜡烛脱销,同学之间兴起了一股读书热。若不是碍于校规,许多人都打算直接在外租房子秉烛夜读。
天离恨连连夸赞李小剑做得好,并说为了文曲之体开发地更好,建议他将吸收灵气的事再往后推推,这期间他会具体指导他做好筑基工作。
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李小剑心情不错,觉得有天离恨这骗子调济生活也不错。当然,他早强行到书楼试过了,他的意海尘封的像千年老宅,否则他也不会定下心思让人嘲笑。
才考好一次,李小剑不知道是不是阴差阳错走了狗屎运,他不敢放松,怕下回考砸了让人耻笑。于是乎,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,他继续像杀猪匠一样提心吊胆,也像个失禁的小儿发奋图强。
他在狂读九章算术的同时,也额外买了练习狂做。每天晚饭后不再和同窗打情骂俏,而是直接开赴教室独守空房,在晚自修之前做好两套课外习题。
他和书舍最后几月一样,死缠烂打老师,软磨硬蹭同学。
被人嘲笑得狗血淋头的的日子,他再也不想经历一遍。
而且李小剑稍有懈怠,天离恨就给他鼓劲打气:安老师人长得漂亮,学识也高,家境也不错,很有做童养媳的天赋,一定要穷追不舍。
天离恨快成了个娘娘了,李小剑想不理他都不行。
有时李小剑也问他,我的文曲之体开发了对你的好处真的很大?天离恨毫不避讳,那是当然,否则我哪有工夫陪你这怂货玩?
上天果有好生之德,这半年内的大考小考,李小剑发挥的不错,基本上是班级前三。
那些说简单的同学撇撇嘴,“不过是死读死学出来的。”李小剑忙诚惶诚恐地承认,是,是,笨人要先走。
但谦虚挡不了李小剑的魅力成倍增长。没办法,半吊子意士就是比普通族裔英挺潇洒,他还发明了读书学习法。这终于引来了情敌的公开挑战。
情敌其实是过于敏感多疑,李小剑根本毫不知情。
疯狂迷恋李小剑的女孩叫薛艺,薛艺有个青梅竹马叫周笛。两人是开裆裤之交,都来自南部帝国。
周笛总分自开学以来在写意阁初段生十个班中一直稳居前三,至于《九章算术》更是无法撼动的全校第一,他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算术之神。
周笛从小就在九章算术上表现出惊人的天赋,有他参加的比赛,别人只能争取第二名。
自进入写意阁以来,周笛延续了他的神话,而神话一般都只适合传唱,很少有人能够缔造,因此无人敢向他发出挑战。每一个自认为九章算术很好的人,在他面前都诚惶诚恐。
而这种大神有一个通病,因为过于厉害人们会敬而远之,并且觉得他拿第一是正常的。若是偶尔拿个第二,反而会惹来众人落井下石式的耻笑。
相对周笛的尴尬,李小剑则有血有肉的多。
一个在书舍装了两年半孙子的人,最后几个月突然异军奋起,勇夺四阶考试第一。就算只是行省西部的小小第一,那也是第一,一个疯狂的逆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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